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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3-01-30
  • 实施日期:2013-01-30
  • 发布部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川食药监安〔2013〕8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和《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细则》,经企业申请、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省医药保化品质量管理协会技术审查和现场评价、省局研究决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都生产基地、仁寿生产基地、安岳生产基地、广安生产基地)、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成都苑东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

望上述药品生产企业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信用建设,严格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守法、诚信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树立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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