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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前,被人用枪,刀造成手和脚伤残,且手残后生活不能自理。请问现在我可以向公安局申诉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赔偿吗

其他湖北省-仙桃市2019-08-15 19:22:5118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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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汪成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行凶者当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回复于 2019-08-15 19:32:23 咨询他
  • 王建平律师
    月帮助0
    上海天尚(武汉)律师事务所
    过了二十三年,证据怎么收集呢?当初报案没有,有没有立案通知,没有的话,估计希望不大。
    回复于 2019-08-15 19:35:34 咨询他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你当时没有报案么?为什么现在追究?
    回复于 2019-08-15 20:18: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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