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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路工地已经41天,公司陈会记还没有结账发工资的意思,当时说每个月发500元钱,二个没有发零花钱,还有别的不开心的事,象工地生活区没有洗澡间这些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就走人,不干了公司应该什么时候发工人工资?法律规定的情况是怎样的?工人应该怎样维权?

其他江苏省-连云港市2019-08-12 10:41:3515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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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有没有合同?约定了工资待遇吗?
    回复于 2019-08-12 10:43:16 咨询他
  • 张燕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对发放工资的时间和金额应该有约定,可参照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资。
    回复于 2019-08-12 10:50:53 咨询他
  • 汪成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保留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19-08-12 13:10: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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