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案开庭原告可以发言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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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琼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人享有如下的诉讼权利: 1、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2、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权利;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需要先行给付的案件诉讼中,有请求法院裁定先行给付的权利;有撤销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达成协议,自行和解结案的权利。 3、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涉及国家机密或公民隐私的材料除外); 4、在法庭上可提出新证据;经法庭许可可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调查或者勘验; 5、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6、有权阅读法庭笔录,如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载确有遗漏或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回复于 2019-08-05 09:25: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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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2023年4月25日法院判决离婚,5月15日判决生效。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我的起诉状漏写了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杂物间6.9平方漏写)房子产证面积115.7平方,但被告方答辩站里面已经描述了杂物间6.9平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判决就没有把这6.9平方判到,现在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不知道这个怎么处理 二,我2021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8月24日开庭,9月24日判决不准离婚.被告从2021年2月至2023年第二次判离婚,两年时间,被告从未往家里寄过一分钱,他工资每月12000元.法庭上他没有提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去向,我是否可以再起诉要求分割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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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谈了个有家庭的对象,他那会把我的黄金给卖了,钱没给我,我们现在分手了,要这个钱他也不给,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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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年前年后闹矛盾,我至今在娘家未回,男方一个人去了我们做生意的地方,现在男方给我要离婚协议书,我当时没多想,觉得他就是在吓吓我,写好了就拍给他了,我不懂法律,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拍给他对我有影响吗?我想快速跟他结束这段关系,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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