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三期鉴定什么时候做,什么流程?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6-11-05 15:00:12139*****35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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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月帮助1123人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您好!就骨折后"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时机与流程,提示如下:1.时机上,一般应在伤情相对稳定、治疗终结后进行;若体内有内固定钢板钢钉,多数情况下需待取出内固定、或由主治医生出具医疗终结证明后再做,过早鉴定可能因伤情尚未稳定而影响结论;2.流程上:一是备齐身份证、完整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及历次复查影像片和报告;二是选择一家在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具备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机构,电话确认受理时间和所需材料;三是本人到场接受查体、阅片,机构受理后在约定期限内出具鉴定意见书;3.若已进入争议处理程序,担心对方日后对结论有异议,也可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建议先请主治医生判断是否已达医疗终结,再预约。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回复于 2026-11-05 15:24:28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