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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底薪中秋国庆加起来四天三倍六天双倍再加上调休四天只休息了两天 还有两天在上班工资应该是多少 然后老板说公司不做了需要赔偿n吗 试用期的有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东莞市2026-10-17 15:12:0517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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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7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日工资约174.71元。四天三倍2096.52元,六天双倍2096.52元,未补休两天698.84元,加底薪合计约8691.88元;若两天已含在六天双倍,则不重复,约7993.04元。 2、公司不做了通常属终止劳动合同,应付经济补偿,不是二倍赔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六个月半个月。 3、试用期也有,按实际工作年限算。保留考勤、工资、通知等证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10-17 15:14: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86人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10-17 15:16:0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36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关于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中秋、国庆当天)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200%;您可按月薪3800元折算日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再按实际加班天数分别乘以300%或200%计算,已调休部分不再重复主张。关于公司不做了:因经营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试用期员工同样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请保留考勤、排班及工资记录,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17 15:52: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3人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3800元底薪折算日工资约为174.7元,四天法定节假日的三倍部分另加约2096元,六天双倍加班部分另加约2096元,未休息的两天调休也应补算加班工资。公司因经营不做而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N,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还应加一个月即N+1。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符合条件也享有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6-10-17 17:04: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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