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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入职公司5年3个月 岗位销售运营 实际工作地点一直在深圳南山 科技园 现在公司想免费或者折价裁员 之前协商可按N+1赔偿 但必须放弃追缴公积金(公司一直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公积金) 未达成一致 然后10月12号晚上6点12分突然给我发邮件(我打卡下班时间是6点)通知我13号早上9点到公司松岗工厂报道,薪资和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基本不变 我是13号上班才看到邮件和微信通知 然后回复邮件:不同意调整工作地点,原因是,工作地点变更为劳动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且变更工作地点严重增加通勤成本和时间 未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6-10-14 21:47:1913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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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3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先书面回绝调岗,写明合同工作地点在南山,去松岗属重大变更,未协商一致,保留邮件考勤。 2 继续在原岗位原地点正常打卡,别去松岗,也别旷工,避免公司抓把柄。 3 公司若强制辞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约十一个月工资。协商可谈五个半月加一个月代通知金。 4 公积金差额另向公积金中心投诉补缴,不能放弃,也不影响仲裁。 5 别主动辞职,全程留证据。
    回复于 2026-10-14 21:53: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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