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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服务宣传中承诺店铺营业额达到5000元全额退还服务费,并且夸大收益,诱导我作为学生办理分期付费。目前我没有接受实质服务,现正式要求解除服务,退还已支付定金,但被拒绝我方已提供身份信息但签署时并未签署,对方还称我若向部门举报对方依法向我方发起仲裁称我诽谤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10-10 13:28:3717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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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0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承诺营业额达标全额退费又夸大收益,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你未接受实质服务,可要求解除合同、退定金。 2 你未签合同,若也无你签字确认的仲裁条款,对方单方仲裁通常不受理。依法举报不构成诽谤。 3 保存聊天、广告、付款和分期记录,书面通知解除并退款。 4 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也可起诉。学生分期可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5 对方威胁仲裁或诽谤,要求其出示仲裁协议和证据即可。
    回复于 2026-10-10 13:32: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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