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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时间:9月30号早上.9:27分,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龙华镇金沙联合综治超站前面修路地段水泥罐车撞到电动车自行车.伤情:脚2处擦伤.手5处擦伤,另外一只手伤到骨头一动会痛,裤也破了,大概估算的赔偿多少,疑点:受伤者不懂情况下签了责任认定书对方水泥罐车全责只赔800元,民警说在要多了保险赔不了那嘛多,民警之前也没叫肇事者先垫付带伤者去医院拍片之类就签字

交通事故福建省-泉州市2026-10-03 20:20:3415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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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43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 责任认定书签收不代表只能赔八百。对方全责,保险不够由肇事方补。先去正规医院拍片,保留病历、票据、诊断证明、认定书、衣裤损失照片。 2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财产损失。仅擦伤一般几千元;若骨伤或构成伤残,按治疗、误工、伤残等级增加。 3 若已签八百元一次性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及时起诉撤销并重新索赔。协商不成,把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一起起诉。民警误导可投诉。
    回复于 2026-10-03 20:22: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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