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订婚,尚未登记结婚。现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提出退婚。男方主张:男方没有过错,是女方提出退婚,因此要求女方承担订婚全部开支,包含礼金、戒指、订婚现场布置、鲜花、男方购买的糖果鞭炮、订婚酒席烟酒等全部费用。 订婚酒席一共 6 桌,是男方主动提出要宴请;女方到场约 10 余人,折算不到 2 桌。 想咨询:男方要求是否合法合理? 女方协商方案: 1. 全额退还礼金、戒指; 2. 布置、礼服、摄影:各自支出各自承担,互不追责; 3. 男方买的糖果鞭炮,女方不承担; 4. 酒席烟酒,女方只承担到场 2 桌的费用。 请问该方案法律上是否可行,诉讼一般怎么判?
婚姻家庭福建省-泉州市2026-09-28 09:55:0715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