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諮詢「認可與執行台灣確定判決」事宜: 依據與標的:持台灣台南地院民事確定判決(110年度訴字第1065號侵權損賠),本金新台幣110萬(約24.5萬人民幣),正辦理公驗證。 被執行人與時效:游振德(已落戶平潭金井鎮)。判決於2021年生效,但台灣持續執行,最近一次為2024年8月換發憑證結案,且此前長期隱匿行蹤,主張時效合法中斷。 具體財產線索:其持有平潭「融台科技創業園(福建)有限公司」(代碼:91350128MAERRAWK9N)51%大股東股權(正常在業),及「平潭振隆商貿行」個體戶。 目標:向福州中院聲請認可並執行,凍結51%股權、帳戶並限制高消費。
其他福建省-福州市2026-09-21 16:57:00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