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劳动合同条款标准工时工作制改为轮班制。人社局未备案。企业有没有风险?

劳动争议广东省-汕头市2026-09-17 15:21:23134*****210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2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将合同发我看一下,在线帮你解答。
    回复于 2026-09-17 15:23: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5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轮班制不等于必须备案。若仍每日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只是调整排班,风险不大。 2、若实际按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运行,必须经人社局审批。未审批可能仍按标准工时算,超时要付加班费,还可能被责令改正、罚款。 3、单方改合同,员工可主张变更无效,要求按原合同履行,甚至解除并要经济补偿。 4、建议:先协商并签书面变更;需审批的尽快补办;保留考勤工资记录,超时及时付加班费或调休。
    回复于 2026-09-17 15:45: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存在明显用工风险,未经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单方变更工时制度,还未向人社部门备案,后续很容易被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差额,面临劳动仲裁索赔。
    回复于 2026-09-17 15:53:01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