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62岁,今年7月左右在湖北当阳一家零食店门口摔倒受伤。当天下雨,她在店内购买东西后出来,在店门口台阶处踩到地上的垃圾后摔倒。监控可以看到踩到垃圾并摔倒的过程。事发时店员就在门口附近收拾纸箱。店门口是大理石台阶,没有防滑垫和明显警示标志,只有底部台阶有一条较窄的防滑条。 摔倒后我母亲头部缝了3针,脚踝/足部4处骨折,没有手术,打石膏约45天。现在已经拆石膏,医生又要求休息6周。 目前已发生医疗费944元,后续还有复查和康复费用。母亲平时月收入约3000元,有工资流水。公安已经协助保存了现场监控。 我们今天再次和店方协商,对方拒绝承担赔偿,只说最多以“人道主义”给1000元。目前没有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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