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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 2 年半,单位裁员,部分员工需要增加工作量不增加薪酬,领导预计我不同意,所以提出解聘,仅面谈

劳动争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6-09-07 09:22:5715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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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单位单方增加工作量不加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你协商一致,否则你有权拒绝。 2、领导仅因“预计你不同意”就解聘,缺乏法定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你入职两年半,可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按六个月工资计算。别主动辞职,也别签自愿离职文件。 4、建议面谈时录音,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通知;若单位强行解聘,持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6-09-07 09:26:2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0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单位仅通过面谈就提出解聘,没有给出合法的经济性裁员程序依据、也没有和你协商一致变更岗位薪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入职2年半可以主张3个月工资标准的违法解除赔偿金,你可以先固定好面谈时的沟通录音、劳动合同、日常工作记录等证据,若单位后续不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也不支付对应补偿,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即可。
    回复于 2026-09-07 09:50: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0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9-07 11:03: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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