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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子在他与他老婆2024第一次离婚诉讼期间 提前和我签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费15万 私下又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事实上我没有支付这15万 我有转一笔15万到他个人卡 备注 投资款 是我和他合伙经营投入的成本 现在将二次审判 他要我配合澄清15万是股权转让费 做虚假陈述 请问我该不该配合 面临的法律风险

婚姻家庭广东省-深圳市2026-08-30 10:04:2613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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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01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不应当配合。虚假陈述属于违法行为,轻则被法院训诫罚款,重则可能构成妨害作证或伪证罪,面临刑事责任。你转款备注是投资款,且有代持协议,这15万在法律上很难认定为股权转让费。 建议你向法庭如实陈述:双方签过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实际付款,15万是合伙投资款。不要因为亲情或人情配合做伪证,否则后期诉讼中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导致协议无效,甚至引火烧身。 如果你担心影响小舅子,可以让他通过合法途径举证,而不是拉你作假。尽快把相关转账记录、协议交给你的委托律师,由律师帮你设计应对方案。
    回复于 2026-08-30 10:09:39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6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事后查明,属于妨害司法拘留罚款,可能涉嫌犯罪
    回复于 2026-08-30 10:14:4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建议按照事实陈述,不要虚假陈述
    回复于 2026-08-30 10:50: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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