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与个人签订的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规定不含税价18.80万,车辆过户,转让过程中产生税费由卖方承担。卖方是公司,买方是个人。根据这个合同,公司确认收入是含税价18.80万。法律上有什么冲突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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