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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女生见面约会,双方仅接吻,入住酒店未发生性关系。我洗澡时手机未上锁,出来听到手机摔落声响。之后对方拿到我久远的嫖娼、暧昧记录,以此要挟,要求我赔付500元检查费。我迫于压力出具电子版、纸质版欠条均发给对方。对方还威胁要起诉我、把信息发布到校园墙。想咨询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欠条是否具备实际效力。

其他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26-08-22 03:22:5515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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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00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这欠条能撤销,你不用给钱。对方偷看你手机,拿隐私要挟,还恐吓曝光,属于敲诈勒索,你报警就行。 2、法律上,被胁迫写的欠条不是真实自愿的,无效。你不用赔那500元,检查费没依据。 3、建议你先别删聊天记录,保留证据。如果对方再威胁,直接报警,让她承担治安责任。
    回复于 2026-08-22 03:23:23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294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无效,可以报警。。。。。。。
    回复于 2026-08-22 04:38: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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