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公司老板授权人力查了我的打卡记录,发现我有60天早上未打卡,只有晚上打卡记录。但是明明公司很多同事都不打卡只找我谈话。以这个为由找我谈话,让我一个月后自动离职,说给我两个方案 她推荐我签个人原因离职 然后社保和工资给上到10月底;另外就是协商一致离职到九月十五,N➕1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8个月,请问我应该选择哪个呢?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6-08-16 19:40:14150*****807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选第二个,也就是协商一致到九月十五的N加一。 原因很简单:第一个让你签“个人原因离职”,等于你自己主动走,公司不用赔钱,社保工资多给到十月底只是小便宜,远不如赔偿金划算。 你工作了八个月,按法律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经济补偿是1个月工资,加代通知金一共2个月工资。第二个方案你能拿到这笔钱。 签的时候注意写明是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写清补偿金额和支付日期,保留好考勤记录、谈话录音。别签个人原因。
    回复于 2026-08-16 19:46:38 咨询他
  • 张娜律师
    月帮助47人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N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8月超过半年按一个月算N➕1是两个月工资,第一种工资和社保都给到10月底,按现在的时间算是2个月的工资➕社保
    回复于 2026-08-16 21:35: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01人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工作8个月对应的法定N+1是2个月工资,优先选择协商一致离职到9月15日、支付N+1补偿的方案,不要签个人原因离职,避免后续无法主张任何经济补偿,同时要把补偿金额、支付时间明确写进离职协议里再签字。律师经验丰富,有较多胜诉案例,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8-17 08:25:0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4人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那个对你有利,就选择哪个
    回复于 2026-08-17 10:50: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71人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8-17 22:53:20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