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当天下午6点左右,我驾驶一辆非机动车与对方的同样非机动车相撞,由于当时联系不上对方家属,所以我在事故发生当晚先替对方垫付了2500元的医药费;
2026年1月15日,我当地的交警队已经完成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证明,对方主责,我次责。
事故书上已经写明:【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并未写明我作为次责方是要承担30%还是40%;
主责方突然在2026年8月16日下午3点多,打电话再次问我要钱,理由是我出的两千多块钱不够干什么,她治了一万多块钱,想要我再次赔偿,我只回复了对方,让他们起诉我,法院怎么判我就赔,请问如果对方上诉我应该怎么做最好
交通事故湖南省-株洲市2026-08-16 17:27:2818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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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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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对方主责你次责,非机动车之间一般按三七比例分担,但你不用急着赔,等法院判更稳妥。
2、你垫付的2500元一定要留好转账记录和收据,判决时可以要求抵扣。
3、对方要一万多治疗费,合理部分先由交强险范围赔,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你大约担三成。
4、对方起诉,你就正常应诉,带上事故认定书、垫付凭证、医疗费票据复印件,庭审时说明情况。
5、别再私下给钱,法院判多少按判决履行,若对方乱要价,法院也会依法核减。
回复于 2026-08-16 17:29: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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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6-08-16 17: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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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8-16 17: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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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对方起诉后你需要积极应诉,收集证据,保存好交通责任认定书,你已经实际垫付的费用,同时要求对方提供医院治疗费用的发票
回复于 2026-08-16 2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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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提前垫付的2500元医药费可以在诉讼中提交转账凭证作为证据抵扣你需要承担的对应份额,非机动车相撞的主次责通常法院会按主责60%、次责40%或主责70%、次责30%的比例划分,你正常出庭应诉,核对对方全部医疗票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你有权拒绝承担。律师经验丰富,有较多胜诉案例,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8-17 08: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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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积极应诉,参加法院庭审
回复于 2026-08-17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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