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初三毕业生的家长,自2025年6月起在厦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上课,当时机构承诺报满100节课赠送20节课,也就是38000元有120课时,于是我一次性交满38000元。今年2026年孩子初三毕业,只用掉82节课,我要求退还余下38节课的费用,总计12033.33元,而机构主张只退18节课,总计6840元,原因是未上满100节课,赠课不退。请问律师,我的诉求退还12033.33元是否合理合法,若机构坚持不退,我起诉他,是否有胜诉的把握
其他福建省-厦门市2026-07-26 12:44:5015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