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 2026年6月24日21:00
事发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与凯旋路交叉口。
详细经过:
本人骑行电动车途经上述路口时,因避让车辆有短暂借道逆行行为,但随即已纠正并回到正常车道处于停止等待状态。当路口绿灯亮起,本人刚启动车辆准备通行时,现场执勤交警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突然伸手强行拉拽本人车把。
后果与诉求:
该突发外力导致本人连人带车失控摔倒,面部直接着地,造成受伤并缝合数针(有医院诊断证明)。
1. 这种情况下,交警的执法行为是否属于执法过当?
2. 本人的逆行前因与摔倒受伤后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 后续去交警队处理时,如何主张查看执法记录仪并要求赔偿医药费?
交通事故上海市2026-07-25 05:14:0216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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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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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您已停车等候,绿灯刚起步时交警突然拉拽车把,该手段明显过激且危险,属于执法过当。
2、您先前逆行已纠正,受伤系交警拉拽直接导致,介入了交警的强制行为,故逆行与摔伤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去交警队应书面申请复制执法记录仪视频,当场提出赔偿医药费。若拒赔,可向其上级督察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赔偿,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6-07-25 05: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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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交警执法行为不当。逆行与摔伤无因果关系。公民无权查看执法记录仪内容。
回复于 2026-07-25 0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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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执勤交警在未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强行拉拽车把的行为大概率超出合理执法必要限度,涉嫌执法过当;你短暂借道逆行后已恢复正常行驶,该逆行行为和后续摔倒受伤的结果之间不存在直接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你后续到交警队处理时可当场书面申请查看对应时段的执法记录仪完整视频,同时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票据等材料,向交警部门正式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协商诉求。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7-25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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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07-25 09: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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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7-25 1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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