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件事,关于婚后买房一方签了协议合同,并支付了中介跟房东订金,但由于女方不同意买房,两人闹得不欢而散,因为买房涉及到贷款这块,女方配合不了贷款,男方因此买不了房,男方也如实跟中介与房东说明了情况,房价总价91.8万,合同里标明违约金是房子总价的20%,房东起诉男方要求按合同说话。目前已经冻结男方的账户。这官司男方怎么才能赢
合同纠纷江苏省-南京市2026-07-20 18:26:47159*****46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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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54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婚后签订购房合同,基于家事代理权的法律规则,你不能以“配偶不知情、不同意”作为完全免除你合同责任的理由,这个抗辩一般不会被法院直接采信,不建议作为核心主张,但可以用来辅助说明你并非恶意违约。可以提交和中介、房东的全部沟通记录,证明你在得知无法办理贷款后第一时间如实告知了双方,没有恶意拖延交易、隐瞒情况,主观过错程度极低。这套房产总价91.8万,合同约定的20%违约金高达18.36万,结合司法实践,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第585条,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房东实际损失”为核心抗辩理由:这套房屋未完成网签、过户,你仅刚支付了定金,房东的实际损失为短时间内房屋无法另行出售的空置损失、少量交易成本,远达不到18万的金额,你可以要求法院结合合同履行程度、双方过错、南京本地同地段房屋同期市场价波动情况,把违约金调低到和实际损失匹配的合理范围。回复于 2026-07-20 18:39:0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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