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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6号对方以处对象为基础对其转账20800元后第二天消失,仅电话说是本人意愿付出,随后本人以诈骗报警做完笔录,给警方提供了全套聊天记录证据(里面对话有明确本人与被告没有亲密关系)以及对方转账记录接受,警方开具了报案回执让等消息,直到2026年716日电话联系派出所才说这是他们处理不了,今天去鄞州法院起诉对方不当得利被告知需要去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现在想请问一下具体该怎么执行

其他浙江省-宁波市2026-07-17 13:29:451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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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13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申请法院执行。。。。。。。
    回复于 2026-07-17 13:31:2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49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先去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不当得利。报警回执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都是关键证据,务必整理成完整证据链。鄞州法院告知需异地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户籍地法院才有管辖权。
    回复于 2026-07-17 13:58: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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