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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板是租的厂房8月底厂房到期然后搬到中山去我不想跟着去有补偿吗本人做了三年多

拆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2026-07-16 23:40:1918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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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5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有补偿。厂房跨市搬迁到中山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你不同意去,单位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做了三年多,补偿金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至少有三到四个月工资。 3、建议先跟老板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6-07-16 23:43: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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