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两个大学生放暑假,电动车逆行带人,撞了奥迪轿车 ,我方一人肋骨轻微骨折,一人腿部肉坏死明天手术,鼻梁腿部各缝三针。交警认定书为学生逆行主责70% ,对方奥迪轿车30%,电动车是买的二手的 没上牌照,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写的是非机动车、无牌电动自行车,已经双方签字过去了三天,现在奥迪车主在4s店定损三万三修车,保险不在场,我方没签定损单。认为4s店费用不合理。我方是否可主张不赔付,或者仅一次性赔付3k?赢面有多大??目前主要顾虑是电动车没有牌照且被改装过 担心对方起诉认定为机动车 对我方不利。电动车目前在我们自己手中。
交通事故安徽省-合肥市2026-07-16 12:52:1315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