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您好!我老家是河南驻马店的,他老家是河南南阳的,于2023年1月在他老家登记结婚,于2023年11月育有一子,我俩现在在新疆。他在A地,我在B地上班,AB两地距离开车一个小时。我受不了他情感漠视我,沟通磨合了三年多也没有改变,而且他妈、小宝三代四口都住在一起,婆媳矛盾重重。因为这两个原因我起诉离婚会赢吗?孩子归我抚养的可能性有多大?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6-19 09:01:57181*****981

分享

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3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您有离婚的自由。
    回复于 2026-06-19 09:05:1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6-19 09:05:21

      可以争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是否能够判决离婚,核心是看法院是否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提到的情感漠视和婆媳矛盾,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回复于 2026-06-19 09:05: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的情况,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法院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你提到的情感漠视和婆媳矛盾,如果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离婚。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你有稳定工作,孩子还小,如果能证明你有较好的抚养条件,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建议你先尝试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并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沟通记录、矛盾产生的证据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2026-06-19 09:06:16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5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这边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住处的话,可以争抚养权,协商不了,起诉离婚处理
    回复于 2026-06-19 09:25: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5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6-06-19 09:55:41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