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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在线委托了一名律师帮处理机构跑路退费的问题,当时已提前支付了560元。期间有线上协助弄起诉文书,法院判决书是被告人需要赔付8013.6元。但被告人没在限定期限内赔付,后续继续申请强制执行。2026.4.24法院执行那边通知说查到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可以执行,之前已被其他人起诉做了限高处理,我没有事可以做了,让我结案处理。2026.6.14我委托的律师联系我说要求我支付6%的尾款。但当时和律师签的合同是这样写:甲方需先向乙方预付人民币560元(预付款冲抵服务费),剩余服务费依据追回金额的6%计算。但现在我没有收到任何一分钱追回金额,却要求我支付6%尾款。我是否不需要支付?

合同纠纷广东省-佛山市2026-06-15 11:49:2613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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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1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合同约定,律师服务费按实际追回金额的6%计算,预付款560元冲抵服务费。目前法院已裁定执行不能,你未获得任何追回款项,因此尚未触发支付尾款的条件。律师要求支付6%缺乏合同依据,你有权拒绝。建议核对合同原文中关于“追回金额”的定义及付款前提条款,必要时可向律协投诉或协商解除委托。
    回复于 2026-06-15 11:50: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律师要求支付尾款确实存在争议。合同约定尾款按追回金额的6%计算,但目前没有追回任何金额,从公平角度讲,你有权拒绝支付尾款。建议你先与律师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律师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15 11:54: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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