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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一公司投资认缴金额部分未实缴完先被列为被执行人,是否能通过知识产权进行实缴未实缴部分来规避风险?

公司法律湖北省-武汉市2026-06-10 13:12:2218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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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鹏律师
    月帮助8
    山东振恒律师事务所
    可以,评估入账即可。。。
    回复于 2026-06-10 13:13: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能通过知识产权来规避风险。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使股东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也必须经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且要办理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所以,不能简单地用未评估作价且未办理产权转移的知识产权来实缴出资来规避被执行人的风险。建议尽快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执行问题。
    回复于 2026-06-10 13:16:12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69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实缴了,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6-06-10 13:17: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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