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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还在医疗期,今天公司来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2.关于公司用85元加班补助,代替加班费的问题。 3.结合以上我可以要求那些诉求?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26-06-09 17:07:1615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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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彬彬律师
    月帮助102
    上海三方(杭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可以拒绝解除合同。加班费要求按照实际计算。最重要的是保留加班的证据。
    回复于 2026-06-09 17:08: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强行解除,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 2. 对于加班补助代替加班费的情况,这是不合理的。加班费是按照法定标准计算的,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补足加班费差额。 3. 解决方案方面,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依法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09 17:10:12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3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医疗期内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金。85元加班补助若低于法定加班费标准,差额部分有权追索。你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二倍经济补偿金,另加拖欠加班费及25%额外补偿。注意保留病假条、考勤记录和工资条等证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09 17:17:30 咨询他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13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医疗期内不能随意解除
    回复于 2026-06-09 17:50: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同时还可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的加班费,存在医疗补助情形的还可一并主张医疗补助费。
    回复于 2026-06-09 17:51:5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09 17:58: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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