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各地方的公司合作一起做B公司的票据,地方公司招聘业务员让客户将资金打入A公司的账户,A公司每周将客户所有资金打到B公司账户,B公司出具电子商业汇票,现在B公司出现兑付困难,A公司法人以非吸罪被逮捕,A公司做的不是票据融资吗?况且每周都把客户的资金都打到了B公司,为什么还定非吸呢?
刑事辩护河北省-秦皇岛市2026-06-05 08:06:09166*****6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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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79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票据融资本身是一种金融行为,但关键在于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或者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客户等行为,就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然资金每周都打到了B公司,但如果A公司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比如没有明确告知客户资金用途、风险等,或者超出了正常业务范围,就可能被认定为非吸。 解决方案方面,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详细梳理整个业务流程,查看是否有违规操作。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如果A公司确实有合法的业务基础,也可以考虑通过合规整改,争取恢复正常的业务运营。回复于 2026-06-05 08:12:1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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