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我经历的情况是这样:我第一次意外怀孕,后做了流产,一年后再次怀孕,几个月后结婚了,他从得知我怀孕后就辞职回来照顾我,没有收入。并且在我坐月子期间,他母亲癌症转移后死亡,期间也一直无收入。我因为考上了编制去上班,小孩无人照顾,他在家带孩子,我一个人上班。相当于我跟他结婚后,他一直没有任何收入且小孩的开支都是我在支出,并且我承受的精神压力非常大。像这种情况,离婚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是合理合法的吗?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5-30 23:05:01151*****845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0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结婚后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但如果男方能证明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等,可能会有返还的可能。不过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已经结婚且有了孩子,男方婚后没有收入主要是因为照顾家庭,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生活困难。所以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在法律上依据不足。 为了保障你的权益,建议你和男方进行沟通,共同协商家庭经济责任的分担。如果沟通无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同时,也可以考虑签订一些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家庭经济中的责任和义务,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回复于 2026-05-30 23:07:31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461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情况不支持退还彩礼的。
    回复于 2026-05-30 23:07:3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回复于 2026-05-30 23:39:43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