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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叉车和电瓶车事故对方说胸部骨折现在好了,事故责任3/7我7对方现在要务工费一个月6000元叫我一次性补16000元医药费花了大概5000元左右,现在叫我赔16000元合理吗

交通事故浙江省-温州市2026-05-20 21:50:1613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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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3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叉车属特种设备,电瓶车若属非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需结合现场证据。对方主张的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医嘱休息期及完税凭证,6000元\/月标准偏高且缺乏依据。你已垫付5000元医药费,对方再索要16000元明显不合理。建议协商时要求其出示完整病历、诊断证明、银行流水和单位误工扣发证明,否则可拒绝支付。
    回复于 2026-05-20 21:52: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5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考虑。首先,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你承担70%的责任,对方30%。医药费5000元,按责任比例,你需承担3500元左右。对于误工费,要看对方是否有合理证据证明其收入情况以及误工时间。如果对方能提供充分证据,一个月6000元误工费在合理范围内,你需承担4200元左右。总计你需承担7700元左右。对方要求一次性赔偿16000元过高,你可以和对方协商,按照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回复于 2026-05-20 21:53:1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2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对方可以主张医疗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 营养费(医嘱加强营养情况下) 误工费 交通费(需要提供票据),如果构成伤残(需进行鉴定),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回复于 2026-05-20 22:05: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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