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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七年 孩子女方带 男方要离婚 要求退还三金还要孩子 女方不退还三金还要求讨七年的抚养孩子费用 可以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5-03 00:49:1819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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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9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关于你提到的几个问题:三金属于婚前赠与,你们已经结婚七年并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孩子抚养权法院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孩子一直由你带,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男方不能单方面要求孩子归他。至于七年的抚养费,婚内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如果男方确实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你可以主张他承担相应费用。建议先把孩子出生证明、日常开支等凭证整理好。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联系我再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6-05-03 00:50:5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0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三金问题,一般情况下,三金属于赠与性质,在婚姻存续期间,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一般不予退还。但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或者符合特定的法律规定,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能会有所不同。 2.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环境、个人品行等因素来判定。如果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且女方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生活环境,那么女方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3. 至于女方要求男方支付七年的抚养孩子费用,如果男方在这期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回复于 2026-05-03 00:53: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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