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本人肖凯原户口是吉林省洮南市胡力吐乡晋隆村张发堡屯人,后2024年因人才引进落户海南,现想转回原户口。本人情况:已婚,未与男方户口合并;在胡力吐晋隆村张发堡屯有合法承包土地且在合法时间内。在胡力吐乡长期居住,且在2026年已经申请自建房,已有土地证,建房手续已经审批在洮南市国土局。查阅相关资料想咨询是否合法:1、中国农村户口迁回政策解析(2025年5月1日起施行)2、2025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生效。 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除公务员(不包括聘任制。

其他吉林省-白城市2026-04-30 12:10:08198*****666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7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肖先生,关于您想将户口从海南迁回原籍吉林胡力吐乡晋隆村张发堡屯的问题,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您这种情况是有机会迁回的。 1. 您在原籍有合法承包土地,且在合法时间内,这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您因人才引进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属于公务员等特殊情况,所以有迁回的可能。 2. 您在原籍长期居住,并且已经申请自建房,土地证和建房手续都在正常审批中,这说明您在原籍有实际的生产生活需求和基础,这也是迁回户口的一个有利条件。 3. 建议您先与原籍的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沟通,了解具体的户口迁回流程和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土地承包证明、自建房相关手续等材料,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户口迁回手续。
    回复于 2026-04-30 12:15: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8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规定,你因人才引进落户海南,不属于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情形,且你在原籍有合法承包土地和自建房,有回迁的可能,建议你向原籍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咨询,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明、土地承包证明等材料办理户口迁回手续。
    回复于 2026-04-30 12:57:2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3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