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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成年,好想来零食店上班,一天15个小时,他开业前招工的时候他也没说开业店里稳定之后就会裁人,现在店长给的理由是店里不需要这么多人,还有不合适

劳动争议河北省-邢台市2026-04-29 14:55:2818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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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6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用人单位随意辞退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N赔偿。
    回复于 2026-04-29 14:58:1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0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从事劳动的,所以你目前的情况不构成劳动关系。其次,如果店家存在虚假招工等欺诈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最后,建议你先安心学习,等成年后再考虑工作问题,这样更有利于你的长远发展。
    回复于 2026-04-29 14:59:1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9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这种情况涉及几个问题。首先,如果你未满十六周岁,用人单位招用你属于非法使用童工,单位面临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其次,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严重违法,法律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另外,单位以不需要这么多人为由辞退你,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建议你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和聊天记录,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联系我再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6-04-29 15:03:4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合适违法辞退可以申请赔偿
    回复于 2026-04-29 15:15:1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37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未满 16 周岁,零食店招用属于使用童工,违反《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且每日工作 15 小时严重违法法定工作时间规定。若已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属于未成年工,每日工作 15 小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工劳动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劳动,店长以不需要这么多人等理由裁人也应符合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回复于 2026-04-29 15:33:34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416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若您入职时未满16周岁:零食店的行为属于非法使用童工,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零食店仍应向您支付已提供劳务的报酬。如构成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应向您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6-04-29 15:37:2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4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29 17:46: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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