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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 我们是二楼,对面是18-20多层高,本来小区楼间距就比较近,然后物业又在我们楼前大概5,6米的地方种了三四楼层高的大树,现在就导致我们家白天一点采光都没有,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其他河北省-唐山市2026-04-29 14:25:2815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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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6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将树木的枝丫剔除,恢复光线。
    回复于 2026-04-29 14:27:0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涉及相邻权和日照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你们楼前5—6米种三四层高大树,若导致你们家常年无法获得基本日照,可能构成侵权。建议先向物业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做日照分析报告,再协商或起诉主张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6-04-29 14:27:15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32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种树时没有提出异议?
    回复于 2026-04-29 14:28:3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影响采光权的可以保存证据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6-04-29 14:29:1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这样解决: 1. 首先和物业沟通,说明采光受影响的情况,看能否协商解决,比如修剪树木或者调整树木位置。 2.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要求排除妨碍。相邻各方在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能给相邻方造成损害。 3. 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采光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你的诉求。
    回复于 2026-04-29 14:30:2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采光。你可先向物业提交书面修剪申请,要求其对大树进行修剪以保障采光,若物业不作为,可向业委会或居委会反映,仍无法解决可通过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6-04-29 15:34:55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252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您有权主张相邻采光权,并要求物业公司对遮挡采光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移除,注意全面收集与固定证据。物业拒绝或拖延,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 等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对物业违规种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若行政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请求判令物业公司排除妨碍(修剪或移栽树木)、赔偿因采光不足造成的损失(如电费增加、物品霉变损失等)。
    回复于 2026-04-29 15:52: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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