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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用期15天,离岗后不给我结算工资,然后他们就说我签了协议走了就没有工资,当时我也问清楚了是上面写了3天内离职不发,后面正常发放,他们很多条例不连贯都是东一条西一条,他们也没有给我解释,后面直接把我拉黑不接电话,我劳动诉讼也不接,拒绝沟通,我想问问我这个劳动仲裁可以赢吗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6-04-17 17:58:4715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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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5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单位做法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仲裁维权 ,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6-04-17 17:59:4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78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7 18:03:0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8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7 22:53: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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