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家庭成员4人,父亲48岁,母亲49岁,大女儿21岁,小女儿7岁,父亲从2025年2月底失联至今,母亲及孩子2025.7去警察局报案,父亲仍正常活动,只是不和家里联系,自失联起,没有抚养孩子,并且家里的所有支出都未参与,现母亲准备起诉离婚,目前父亲和母亲共同财产是名下一套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住址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三铺村三组107号,三层楼,使用面积为420平方米,二楼140平精装修,并且共同借贷30万,母亲不是本村户口,法院大概率会怎么办
婚姻家庭贵州省-贵阳市2026-04-14 08:15:43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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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3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6-04-14 09:58:0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