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离婚,但我是招女婿的,入赘他们家的,有两个儿子,一个是脑瘫,他家父母帮忙带,一个现在在我自己的家里读初中,而我家里以前是拆迁,父母造了3栋房子,本来有三个儿子的,现在大哥过世了,只剩下两个儿子,一个是我弟弟,而我是招女婿出去的,如果离婚了,和老婆商量好了,外债我来,净身出户,这样的话,我自己家的房产能不能有。该怎么操作?
婚姻家庭浙江省-湖州市2026-04-13 12:47:19182*****64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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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关于你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房产的来源、出资情况以及家庭内部的约定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房产是父母在你婚前建造的,且明确是给你的,那么这些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房产是在婚后建造,且有夫妻共同出资或者有其他共同财产的混同情况,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你提到的净身出户的约定,这是你们双方的协商结果,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即使你净身出户,房产仍然属于你个人所有。 建议你和家人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房产的归属,并且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对于外债的承担,也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回复于 2026-04-23 17:48:0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