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6年3月7日在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薇拉源创婚纱摄影店,交付2999元定金服务包括:婚纱摄影、婚纱礼服租赁,共两份合同,一份全款3999元定金2000元,一份全款2999元定金999元。原定于2026年9月6日使用婚纱礼服,现由于婚期变动想要退款,我仅进行了试妆、试纱。其余项目一项未做。现在商家只退还我1000元。 我发现他们的两个合同都存在霸王条款“已经交款概不退还”/“付款后怒不退款”这样的条款,所以我想起诉他,有胜算吗
合同纠纷河北省-石家庄市2026-04-13 12:22:3717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