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现我有一个关于农村房屋及耕地的疑问需要咨询您。 事由:我大伯没有子女,我是他亲侄子,由于年事已高在今年去世,关于他所住房屋及耕地问题。 在2009年在经过他同意他住的房子我盖了四间配房及院墙,原计划准备过去和他居住并养老。2011年在他五十多岁娶了媳妇并领取结婚证,为方便两位老人生活,也就没去居住,之后两人未有子女,但是他媳妇在结婚之前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后来我经常性帮他们种地并去看望他们。但是今年大伯去世后,我披麻戴孝的送他走,他媳妇和他子女们希望把宅基地和耕地卖掉,并且我大伯是公职人员还有二十月的退休金他们也要拿走,称照顾他媳妇所用。 我的疑惑是: 关于宅基地和耕我能不能顺承
婚姻家庭河南省-平顶山市2026-03-29 21:55:0513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