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离婚,双方四年多没见过面了,我是女方,男方也没拿抚养费,而且他还有极端行为 2.两个女儿,他也没有联系过,也不给抚养费 3.我是广东茂名的,远嫁东北吉林长春,两年半前我带女儿们回广东了,怎么才能离掉,我现在要养2个孩子,也没时间回北方起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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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家属去年10月26日领证,最近突然发现她花钱有问题,婚前她说她有5万块钱贷款,还了就行。最近发现她把家里面给的生活费都用完了,后面这件事情揭露出来,原来她婚前贷款加被骗一共花了17万,她隐瞒了自己的事情,我现在又不想离婚,但是我看见有结婚一年不到,可以撤销,我想撤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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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彩礼有关,男方婚前网贷10w,订婚前告诉女方,想结婚后从30w彩礼三金里拿出10w还贷,并且不告诉自己父母,我是女方我可以同意从彩礼拿出钱但前提是必须告诉父母,男方以担心父母身体为由拒绝,认为已经从彩礼拿钱没必要告知父母,问题是如果以后离婚,彩礼会怎么分,目前同居一年半为结婚领证?我应该同意从彩礼拿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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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刘扬茂身份证号4224255老伴2018年6月15月因胰腺癌治疗无效去世,儿子刘在在他母亲去世后一星期左右为了逃避照顾和捶养我即从原来同我居住的一房屋中搬出到自购的房子里去住了.找只能独自居住,2023年9月18日本人因脑硬偏中风以至行动不便. 虽生生上能自理也是很艰难只能依靠轮椅慢慢行动 行动一直坚持到了现在现在家中的房子已被儿子刘红占有在对外出租不给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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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用自己手机借贷,商量好协议离婚本人未出现,打电话发信息不接,两人无共同房产,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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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性格不合,想离婚,有一套房子,婚前购买婚后还房贷,一辆车,婚后女方父母赠与,在男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