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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委托代理离婚案件: 1. 我是男方,户籍地/常住地在衡南县,要在衡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 2. 双方已多年没有联系、互不往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 ​ 3. 婚生子女已成年,不涉及抚养权、抚养费。 ​ 4. 双方无共同房产、无共同存款、无贷款、无外债,仅一辆车,无财产争议。 ​ 5. 结婚证已丢失,需要调取婚姻登记档案。 ​ 6. 诉求只有一个:判决离婚。 请您帮忙代理立案、开庭、调取材料等全部流程。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2-27 16:54:3918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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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好的,关于您想委托代理离婚案件的事,我来给您说说。 1. 您在衡南县有户籍或常住地,可以在衡南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符合管辖规定。 2. 您和对方多年没联系,感情破裂,这是起诉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院会考虑这个情况。 3. 子女已成年,不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这会让案件相对简单。 4. 没有共同房产、存款、贷款和外债,只有一辆车且无财产争议,财产分割方面应该没什么纠纷。 5. 结婚证丢失,我可以帮您去调取婚姻登记档案,这是立案需要的材料之一。 6. 您的诉求就是判决离婚,我会按照这个诉求来准备立案材料、开庭等流程,争取帮您顺利解决离婚问题。
    回复于 2026-02-27 16:57:2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59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说的更详细一些,建议见面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回复于 2026-02-27 17:03:34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7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起诉你好,可以帮您。
    回复于 2026-02-27 17:25:27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61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可以与律师进行电话沟通,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6-02-27 17:30: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1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2-27 17:45:5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2-27 17:45:57

      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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