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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离婚的事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2-26 14:35:111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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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0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请讲一下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6-02-26 14:35:34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6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聊一聊
    回复于 2026-02-26 14:41:0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1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离婚是人生中比较重大的决定,首先要明确双方是否都同意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如果有子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建议在决定离婚前,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也可以先尝试婚姻咨询等方式,看看是否还有挽回的可能。
    回复于 2026-02-26 14:41:18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4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描述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情况
    回复于 2026-02-26 14:41:5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20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2-26 14:42:52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3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商一致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商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证据以及小孩抚养问题的证据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同意又没有充分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第一次不会判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可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6-02-26 14:45:53 咨询他
  • 张娜律师
    月帮助4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情况
    回复于 2026-02-26 15:13: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进行。若双方自愿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6-02-26 16:34: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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