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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提出关于房子的两种方案:一是等房子贷款还完后,该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咨询:在这个过程中,房子使用权归谁,然后这个方案有什么弊端。二是房子卖了,把贷款还清,余钱平分,但是在孩子22岁之前,男方不准结婚。咨询:这个方案是否可取,是否受法律保护。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2-25 15:54:2218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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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6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方案一如果贷款时间还很长,是可以反悔的,无法预知之后的情况。方案二婚恋自由,不准结婚的约定无效。
    回复于 2026-02-25 15:57:01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5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房屋使用权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的,双方都可以居住使用房屋。如果约定房产归孩子,双方都将自愿放弃房屋产权,属于赠与给孩子了 。第二种方案 ,限制男方结婚是无效的。
    回复于 2026-02-25 15:57:1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6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第一个方案,房子在贷款还完前,一般情况下使用权归实际居住人,通常为孩子和一方父母。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这个方案的弊端在于,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后,孩子成年之前,父母对房屋的处置权会受到限制,且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监护人处置房产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可能会出现一些不便。 对于第二个方案,房子卖掉后还清贷款,余款平分是可以协商的。但限制男方在孩子22岁前不准结婚这一条款,从法律角度讲,是不被认可的。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通过协议来限制。所以这个方案中关于限制结婚的部分是不可取的,也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于 2026-02-25 15:59:3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68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对于第一个方案,在房子贷款未还完过户给孩子的过程中,房子使用权可由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归一方或双方使用,若未约定则可能产生争议。其弊端主要是存在赠与条款被认定无效、无法顺利办理过户等风险,如因夫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或银行不同意转按揭又无法提前清偿贷款,会导致孩子无法取得房产所有权。
    回复于 2026-02-25 16:18:14 咨询他
  • 曹娇律师
    月帮助9
    云南滇缅律师事务所
    对于房产的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处置方案,可以约定房子归属,但对于禁止男方再婚违反公序良俗,这个约定无效
    回复于 2026-02-25 16:32:52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44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第二个方案违反婚姻自由,无效
    回复于 2026-02-25 16:33:34 咨询他
  • 王晓莎律师
    月帮助169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你好,限制男方结婚的约定无效。
    回复于 2026-02-25 17:58:4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5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不准结婚的限制性约定无效。
    回复于 2026-02-25 19:36: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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