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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回门,举办酒席,未有劝酒行为。当事人自倒自喝,一口白酒下去当场醉酒,其父亲在现场。后将其扶到房间睡觉,当时没有明显异常,当事人父亲回家后,半小时之后,发现当事人面部乌青,没有呼吸,联系120,后抢救失败,现在当事人姐姐索赔120w,并且希望酒桌所有人担责,即使没有喝酒的。举办酒席的认为自己没有大责任,想要出于人道赔偿3w,并出资帮当事人完成后事。现在想要咨询,举办酒席的主要人什么责任,其他人什么责任。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2-08 11:22:4113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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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95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从法律角度讲,举办酒席的人如果未劝酒且已尽到照顾义务,责任相对较轻,但作为组织者,有一定安全保障责任,适当赔偿合情合理。 2. 其他同桌人,未劝酒且无过错,一般无需担责,但如果存在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的情况,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3. 建议举办酒席的人与当事人姐姐协商,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争取达成和解,避免诉讼。同时,可建议其他同桌人适当给予人道主义补偿,以平息事态。
    回复于 2026-02-08 11:23:25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57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自身有过失,其他人担责不超10%
    回复于 2026-02-08 11:42:0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01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劝酒、赌酒、罚酒等行为,且尽到审慎注意与照顾义务的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26-02-08 12:33:00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9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都没有劝酒的话,这个是不存在过错和过失的。
    回复于 2026-02-08 15:16: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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