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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上未注明需缴纳公积金,这种情况我能投诉派遣单位补缴公积金吗? 劳务派遣合同上写明薪酬同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发放薪资过程中未按用人单位社保缴存基数执行,这种情况派遣单位少缴纳的部分可以投诉追回吗?

劳动争议河北省-廊坊市2026-02-04 19:28:3415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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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0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处理要求补交公积金,可以向社保局投诉处理要求补交社保。
    回复于 2026-02-04 19:34: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5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子登记在你名下,通常会被推定为你所有。但如果你的朋友能提供充分证据,如书面代持协议、出资证明等,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他为真实权利人,则房子可能会判给他。
    回复于 2026-02-04 20:01:2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66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可以去投诉补交
    回复于 2026-02-04 20:22: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120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2-05 12:01:5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1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您提到的劳务派遣合同问题,以下是一些法律意见: 1. **公积金缴纳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即使劳务派遣合同中未明确注明公积金缴纳事项,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存公积金。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派遣单位补缴公积金。 2. **社保缴存基数问题**:如果派遣单位未按照用人单位的社保缴存基数执行,导致少缴社保,这同样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派遣单位按照正确的基数补缴社保。 3. **解决方案**:建议您先与派遣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其依法履行义务。如果沟通无果,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部门投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2-06 15:01: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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