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烤肉店,拿到的一条鱼嘴里里面有半截鱼,当时觉得挺好玩拍了个照,然后吃完回来肚子疼,看了一下发的抖音,有人说这种是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就向他们家反应,结果他们也不处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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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929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你因食用在烤肉店购买的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鱼而肚子疼,有权向店家要求赔偿损失,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若商家拒绝处理,可向消协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权。根据《食品安全法》,您因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肚子疼,有权要求烤肉店赔偿损失,包括医疗费等实际损失,还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商家不处理,您可拨打 12315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调解;若仍无法解决,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6-02-03 21:14:4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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