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公司新出的规章制度说节假日请假扣200元工资 相当于春节请假一天得扣200元 可我们上班一天的薪资只有50元 公司还叫我们签字 字签了是不是就算默认公司的规章制度了 还能去劳动部门维权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潮州市2026-01-31 19:50:53159*****168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0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你有权拒绝签字, 即使签字了,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6-01-31 19:54:43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587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规章制度严重侵害了劳动者权益,无效
    回复于 2026-01-31 20:09:4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8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签字并不一定就默认公司规章制度有效。若该规章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便签字,也是无效的。春节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请假不应扣工资,其他节假日请假扣薪也需视具体情况及规章制度合法性而定,若公司存在违法扣薪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维权。
    回复于 2026-01-31 20:57:3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3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个规章制度不合法的,签字了也无效
    回复于 2026-01-31 22:37:2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4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回复于 2026-02-01 08:28: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2-01 12:44:5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公司这种节假日请假扣200元工资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支付,不能随意扣除。 2. 即使你签了字,也不能代表你默认了这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签字行为不能成为公司违法扣除工资的合法依据。 3.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改正这种不合理的规定,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2-02 16:08:59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