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员工,女,今年58岁,未签定劳务合同。 下班后员工回我们租售的宿舍赤脚洗澡,在洗澡间不慎摔倒,第一时间我们送员工去医院救治,检查费及医药费共计1000元,经检查骨擦伤和肌肉损伤,现员工向我索赔医药费误工费3000元,合理吗?我们作为商家需要支付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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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371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考虑。首先,员工在下班后在宿舍洗澡摔倒,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所以不构成工伤。但是,作为雇主,你们提供了宿舍,对宿舍的安全性有一定责任。如果宿舍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地面湿滑没有防滑措施等,那么你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员工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3000元,你们已经支付了1000元的检查费和医药费,对于剩余部分,可以和员工协商,适当补偿一部分误工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误工时间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到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回复于 2026-01-28 18:09:3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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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司突然通知要辞退我,但是没有相关赔偿,我不同意,公司又提出停薪留职,年后调岗,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给我一份,这种情况能拿到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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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本人书面提出不交社保,并与单位签订不参加社保的协议(单位有纸质与本人手持照片),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后单位要求全员参保,本人接到通知后(有本人签字),书面提出离职,但未离岗,提出离职申请后10日工作时发生事故,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事故处理协议,约定支付医药费等,款项给付后双方之间的工伤、劳务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任何权利。钱单位已支付完,员工现在联系单位,本人要去申请工伤,如果员工与单位打官司,单位能胜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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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己成立了一个方案,一年的节假日没有休完,到十二月份统一统计没有休完的天数补偿金额,并规定十二月份在科室上班,我的情况是前十月在科室上班,十一月份十二月份外出学习,科室以我十二月份不在科室上班为由,未休完的节假日不作补偿经济,也不累计节假日休息,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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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账户被法院执行控制措施现在我的工资也拿不到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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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情发生在武汉市江汉区 2.我在上班期间因为一直被主管针对,心怀不满给店里写了两条差评,一天后被发现要求删除,进行开除并且扣400工资处理,差评内容都是真实发生且没有诋毁诽谤 3.我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公司可以因为这个原因扣工资吗